床跟前有一台缝纫机,盖着花布,这东西不用的时候给明月当书桌,上面摆着好几本名家典籍,有古典小说,也有西方名著。李秋屿翻了翻,她看书很杂,似乎什么都看。
李秋屿找了个小马扎,看她试卷,她字很大,不怎么讲究框架结构,勉强算整洁。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找她,明月已经在褪毛了,她做事情,不躲滑,不墨迹,利利索索,像一把新磨的镰刀。
碗里是红彤彤的鸡血,地上也有。
沸水混着鸡毛,热烘烘的,明月抬起胳膊蹭蹭额头:“我一会儿就给你弄好了。”蒲二婶子笑道:“城里人吧?自个儿喂的鸡好吃。”
李秋屿笑笑,表示认同,他看向明月:
“不急,我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杀过鸡。”
“你快三十啦?”明月带着惊讶轻轻问。
快三十是很大的人了,明月偏着头,嗯,不像。
“我们这儿三十的人看着比你老,真的。”
李秋屿说:“可能是因为他们过得比较辛苦,你多大了?”
“我满十四。”
“你看,我有你两个大,我真是老了。”
“谁说的,你才二十八,不老。”明月嘴里这么说,未免心虚,她觉得二十八确实很大了。
蒲二婶子忙着褪另一只鸡,插嘴说:“哎呦,你哪像二十八,我看你也就二十出头。”
李秋屿听这种客气话只是笑。
院子里还有几只鸡在溜达,旁边,跟着一只鸭子。
李秋屿问道:“鸭子是不是不好养?我看就一只。”
明月笑答:“不是,这只鸭子是卖鸭子的路过掉的,奶奶捡回来养着了,它天天跟鸡一起玩儿。”
李秋屿也觉得有趣:“能玩儿到一块儿去吗?”
“它刚开始还跟着羊呢,羊去东间,它就找鸡,它没有同类,能找到谁就靠近谁。”
“你说话很有哲理。”
“什么?”
“没有同类,能找到谁就靠近谁,其实人也是这样的。”
明月觉得自己没有同类,她看看李秋屿,问道:“那你有同类吗?”
李秋屿没回答,只是笑笑,拿起她的卷子:“喜欢写作文?我没见过你这个年纪写这么好的,你很有天赋,别人勤奋练习也未必能写出你这样的。”
明月抿紧嘴,把鸡开膛破肚,心下愉悦。
她一手的血,往外掏啊掏,清理着内脏。这一幕很荒谬,这也是写出那样文字的手,李秋屿是个看过很多书的人,他了解天赋,天赋这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容作假。他很真诚地夸赞她,他看得出来,她念书应该很用心,念书也确实是她最好的出路,她应该遇到了些困难,不是她的错。
他希望给她一点鼓励,一点帮助,毕竟她才十几岁,还有写东西的灵气,当然,这点灵气不足以改变她的生活。像她这样的生活环境,日后际遇难料,那点灵气最终也许去路不明。
“我也不知道喜欢不喜欢,没地方说话,我就写下来。”明月不看重她的天分,她写东西,自然而然,不为别的什么原因,纯粹是自己想。
更何况,班里写作文好一直被夸赞的是张蕾,不是她。可李秋屿一个人的赞美,抵过所有人了,她心里很高兴。
蒲二婶子听这两人说话,有的懂,有的不大懂,说道:“明月是会念书,没有不知道的。”
李秋屿笑说:“有个乐意做的事挺好,长大想干什么?”
明月带着点活泼神气了:“我想说书,当个说书的,年年都能去花桥子参加书会。”
蒲二婶子笑道:“哎呦,说啥书,那可没出息!”明月就不说这个了,另只鸡褪得差不多,再洗洗就成,蒲二婶子说家里锅上还坐着水壶,得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