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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没等她适应古代的新生活,旱灾来了。整个春天滴雨未下后,隔壁男人领着妻子出了趟门,然后独自一人回了家。叶瑾听到舅母说,他是去典妻了。有那大户人家的太太生不出孩子,便会花钱去租生过儿子的女人,借她的肚皮生孩子,等租期一到,再把她还给她的丈夫。如此荒谬的事,舅母的语气却非常平静:“已算有良心了,要是卖给人牙子,再想回来,可就难了。”“是啊,要是再不下雨,这日子可怎么过呦。”然而,直到盛夏的日头炙烤大地,依然没有下雨。隔壁男人卖掉他小儿子的当天晚上,叶瑾半夜被饿醒,听到舅母和舅舅小声说话。有个五十六岁的地主看上了叶瑾,愿意出五斗米,纳她做自己的第九房小妾。舅舅说不行。舅母又说,隔壁村有个四十岁的鳏夫,愿意出三斗米,娶叶瑾做续弦。“这年景,要不是看瑾娘长得俏,哪会有人愿意出到这个礼,她眼看着也要十六了,总要嫁人的,再说那鳏夫有屋有地,以瑾娘的条件,便是平时,配她也使得。”这一次,舅舅犹豫了。十六……什么快要十六,她这身体才十四周岁啊!这时代哪里仅仅是落后,它分明吃人。在听到这段对话的第二天,叶瑾认真打扫了仅剩下一只鸡的笼子,做了饭,然后在日头高照之前,用炉灰抹花了自己的脸,换了身男子打扮,独自离开了。就算被山里的野狼吃了,也总比被卖给能做自己父亲的男人,从此生孩子生到绝经强。既然原身可以一个人来寻亲,那她也可以一个人走出去。那时的叶瑾想着,日子总不能更糟了吧,然而老天再次告诉她,依然可以。她在前往县城的路上,遇到了流氓。当被不由分说按倒在地上时,荡起的尘土迷了叶瑾的眼睛。有那么一刻,叶瑾已经摸到了藏在后腰上磨得锋利的石片,她想着贼老天真是不做人,那她便也不要做人好了,结果一声呼喝将她从困境中救了出来。流氓胆子小得很,被人一喊便撒腿跑了,叶瑾将被扯开的衣领拉好,抬起头,只见一个清秀文气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涨红了脸无措看着她。这便是叶瑾和陆文珏的初遇。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叶瑾想得很好,既然能对着妇孺伸出援手,可见此人人品可以,尤其他在听闻她的经历后,依然顶住了母亲的压力,坚持将叶瑾娶过门。事实证明,陆文珏的确很好,他性格温和,文雅守礼,虽然读书读得有点呆,但年纪轻轻已中了秀才,算得上前程似锦。她一度觉得自己否极泰来了。然而,叶瑾却忽略了一点,家境尚可的陆文珏,究竟为何会执意娶她这个连嫁妆都没有的“农村孤女”?盖因他自觉见了她小半边裸出的肩膀,应该负责。所以婚后第三年,当他被一个卖身葬父的少女脱光了碰瓷时,也会瞒着叶瑾,将那少女偷偷养了起来。太可笑了,对不对。要不是那位肚子都大了,为了进门心急使了手段教叶瑾知道,她还傻兮兮被蒙在鼓里呢。这一巴掌够重,打得叶瑾眼冒金星,也终于让她清醒了。当局者迷,她被这个吃人的世界吓破了胆,被不知不觉驯化了,竟然想靠嫁人来救自己。穿越四年,她像个土生土长的女子一样学着侍奉婆母,缝衣织布,并且还计划今年就算好排卵期,生个孩子。天呐!上面这个令人无语透顶的不明物,真的是她自己吗?理智回来的叶瑾只想说,她是傻逼。好在,一切都还不算晚。昏黄黯淡的烛光下,叶瑾将手中布衣的线头细细拆开,然后将今天从牙子那里拿到的路引装入特意留出的夹层里封口。在大虞朝,女子想要和离必须征得夫家的同意,并且退回所有聘礼。聘礼的钱她如今倒是出得起,但以陆文珏优柔寡断多情守旧的性子,想要他同意和离,怕是磨到外面那位把孩子生下来,都不一定能成。至于休书,先不提陆文珏,只说高氏,就不可能答应——叶瑾的舅舅在她成亲的第二年便病逝了,舅母也已带着女儿改嫁,大虞朝“七出三不去”中有一条便是无娘家可归的女子夫家不可休弃,陆文珏转过年便要参加乡试,高氏绝对不会容许有任何影响到儿子前程的可能。所以,叶瑾眼前只剩下一条路。她要找机会离开。她必须走,再待在这里,她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模样。目前来看,一切都算顺利,现下路引也已拿到,她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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