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接将我捆住,还凑到面前闻了闻:“你的血一点也不香,狗都不馋,纯血种怎么会标记这种不好吃的食物。”
我咬牙心一横,狠狠用头撞在他脸上:“离我远点!”
“啊!我的脸!!!”李瀚捂着烧焦的半张脸,在地上左翻右滚,他的鼻子和眼睛都因为与我接触而毁掉。
“贱女人!”气急败坏的他跳起来甩了我一巴掌。
好痛!
和我肿起来的脸相比,他更惨,手掌又被烧焦,而且恢复的速度,似乎肉眼可见的变慢了。
公交车里的两个女乘客,有一个人逃跑了,剩下断了手臂的女乘客还晕倒在地。
“血……我要血……”李瀚跑回车里,吸起了她的血。
因为吸血,他的脸和手很快又再生了。
正当他高兴的转身要走出公交车时,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灰色中裤踩着拖鞋的高大男子出现了。
银色的发丝微微摆动,紫瞳之中布满了冰霜。
“你是纯血种?”
“你不配站在我面前。”
李瀚浑身战栗,他“扑通”跪在地上,连脑袋都抬不起来。
“这,这是什么?!为什么我的身体不受控制!”他的声音颤抖起来。
“立马从我眼前消失。”
莫兰的话语刚落,李瀚像皮球一样鼓起来,他甚至来不及发出惊叫,瞬间炸成一滩鲜血,渐渐变为黑灰消散。
“哗——”公交车被点燃,莫兰背着火光朝我走来,像极了从地狱中走来的恶魔。
他的视线落在我的脸上,明明没什么表情,但能感受到他似乎有些不愉快:“抱歉,让你受伤了。”
我扯出一抹笑安慰道:“没事,你给我下的禁制,还是很好的保护了我。”
莫兰垂下眼眸:“正常吸血鬼感受到我的标记,是绝对不敢靠近的。但最近出现了一些吸血鬼,似乎想狩猎纯血种。”
我回忆了一番,好像在等公交的时候,李瀚就在我身后,因为大晚上戴着口罩和墨镜很奇怪。
“那要不然你把对我的标记去掉,否则有坏人顺着我找到你怎么办,就像这个李瀚。”
“你是我的所有物……”莫兰轻轻舔了舔我的脖子,抬眸说道:“这样的宣示,是吸血鬼喜欢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