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的我即便只有十岁,也颇有了些寄人篱下的觉悟。
我主动学着洗碗,洗衣服,打扫房间。
星期六星期天也会主动去帮妈妈看店卖衣服。
只有在那些时候,妈妈才会慈爱地摸摸我的头,笑着夸我是个懂事的孩子。
小学生涯的最后一年,我背着书包转到了姐姐在的班级。
小孩子是很敏感的。
同学们对我的抵触和不喜我全部都感觉得到。
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玩,我听到她们背后的窃窃私语。
她们愤愤不平地说姐姐就像是童话世界的灰姑娘一样可怜。
不仅有凶狠恶毒的后妈,还要每天遭受继妹的欺辱和打骂。
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讲故事。
这是我兵荒马乱的十一岁学会的至理名言。
6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熬下去。
我和李晓丽上初中了。
依然在一个班。
家里没有直达学校的公交车,妈妈心疼李晓丽上学辛苦,花了两千块钱给她买了一辆粉色的电动车,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学校。
我羡慕极了,偷偷地找妈妈说我想要一台二手的自行车,只需要不到二百块钱。
我不在乎新旧好坏,只要能用就行。
妈妈冷漠地回答说没钱。
我忍不住顶了一句嘴:「那怎么有钱给姐姐买,没钱给我买?」
妈妈疯了一样指着我脑门子骂:「养不熟的白眼狼,爱慕虚荣的死丫头,小小年纪学会攀比了?老娘把你养这么大,钱是大风飘来的吗?」
同一天的下午,李晓丽美滋滋地过来找我:「看,妈妈给我买的新鞋,五百多呢。」
然后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一样捂住嘴:「我都忘了,你脚上穿的还是我去年不要的那双吧。」
是的,自从来了海城,我所有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捡着李晓丽不要的。
衣服倒还好说,我也可以一年四季穿校服。就是我的脚码比李晓丽要大,她的鞋子我穿着会挤脚。
我也曾经找过妈妈说想要一双新鞋。只要合脚就行,三十二十的都行。
妈妈埋怨我矫情不懂事,不懂得体谅她挣钱的辛苦。她还说鞋这种东西,穿着穿着就大了。
失望这种东西,攒着攒着就多了。
7
得益于李晓丽孜孜不倦地宣传,班上同学依旧不喜欢我。
于是我干脆破罐子破摔般地竖起了浑身的刺。
像是人为地编了个巨大的钢铁罩子,仿若这样我就能刀枪不入百毒不侵了。
除了我胖乎乎的小同桌,蓝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