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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亚历克丝把被子盖住脸,努力地闻了闻,是肥皂粉和薄荷水的气味。已经过去太久了,母亲身上的气息亚历克丝早就已经想不起来了,唯有在梦境里才能感知一二,醒来时只会越发想念。

埃弗利在奥地利是名不见经传的纯血家族,像是一把在地窖里藏了四五百年的烂木头椅子似的,古老、腐朽、又不值一提。亚历克丝的祖父母和姑姑都是血统主义者,“纯血至上”四个字像是刻在他们的骨子里,但亚历克丝的父亲生有反骨,刚从霍格沃茨毕业就带着麻瓜姑娘私奔了。

那位麻瓜姑娘就是亚历克丝母亲,出身麻瓜工人家庭,从小生活在肯特郡的荒原,淡褐色的头发披散在肩上,琥珀色的眼睛里含着蜜糖,常年忙于料理家务和绞尽脑汁省吃俭用,“总喜欢和家用小精灵抢着做家务,”父亲曾经如是评价。亚历克丝小时候摸去厨房,她会切给亚历克丝一块胡萝卜或者青绿色的苹果,让亚历克丝嚼着吃掉。亚历克丝五岁那年她猝然病倒,毫无征兆的那种,仿佛上一秒还端着一锅炖菜从厨房里走出来,下一秒就已经脸色乌青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记忆里那是个灰扑扑的冬天,父亲带着母亲求医问药,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她病情的走向却还是朝着亚历克丝们都不愿意面对的方向而去。

“亚历克丝,我亲爱的孩子。”母亲躺在床上,脸上浮现出虚弱的微笑。

亚历克丝当时还是不懂事的年纪,趴在床头问。“妈妈,你的病会好吗?”

她枯瘦而冰冷的手揉了揉亚历克丝乌黑的头发。“会的,我保证。”

她小声地跟亚历克丝说,她太累了,想要睡一会儿,让亚历克丝陪陪她。她病后,小孩子能和她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并不多,故而她欣然应允,拉着母亲的手趴在床沿。夜色渐深,亚历克丝昏昏入睡,直到父亲深夜归家,他红着眼睛把亚历克丝摇醒,告诉她,母亲离开了人世。

这段记忆非常模糊,想来甚至像是做梦,当时她还小,记忆像是蒙了一层纱。

黑夜里的时间总是很难熬,寂静把想念撕扯得无比漫长,她翻了个身,随手拿过一份宾斯教授发的魔法史范文,从罗马尼亚的吸血鬼发源看到波兰的妖精之征,之前亚历克丝在壁炉里生的火又把床榻烤出了棉絮温暖的味道,天亮之前亚历克丝还是蜷缩在床铺里睡着了。

再度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周六的中午,错过了早餐。亚历克丝磨磨蹭蹭地起床洗漱,不紧不慢地放弃了马上要打铃的午餐。地窖旁边就是赫奇帕奇的休息室,紧挨着的就是霍格沃茨的厨房,亚历克丝可以进去打包一块食物然后慢悠悠地去学校附近找一片无人看管的草地,一边看书一边吃。

大部分的休息日她都这么度过,在霍格沃茨里“像一只幽灵一样四处游荡”。

至少柠檬派还是热的。

她在黑湖边上的长椅上坐好,翻开了魔药学的课本,和龙血有关的还有一点总结部分没有读完。斯拉格霍恩教授的魔药课并无可爱之处,他挪动着自己太过臃肿的身躯,在配方和配方之间穿插自己和不同名人的交集往事,虽然带些过分夸大的自传色彩能有效避免一部分同学在课上打瞌睡,金碧辉煌的内容和重视物质享受的矜贵语气固然能让一部分学生心驰神往。

但也会让另外一部分学生对他的讲课彻底失去兴趣。她不幸属于后者,只好在课下多花功夫。

派被啃掉四分之三的时候,一只麻雀扑棱着翅膀飞来,用小巧的喙啄着碎屑。这里靠近黑湖,再远一点的地方是魁地奇训练场,隐隐约约能听见扫帚飞行时的沙沙声和教练气急败坏的吹哨。

读完之后亚历克丝吃干净了最后一口,一位她意想不到的人沿着草坪另一边的碎石子路走了过来。

“埃文斯。”

亚历克丝不得不在心底里咒骂一句露易丝-高尔有眼无珠:莉莉-埃文斯真的很漂亮,红色的长发散发着温柔的馨香,杏仁形状的绿色眼睛微笑着注视着她,整个人都散发着甜美的生命力。几乎一瞬间的功夫,亚历克丝就可以完全理解为什么詹姆-波特追着埃文斯不放,她就是那种会让人不由自主喜欢的类型。

红发的漂亮女孩轻声地说。“波特说是你捡到了我的书。我想来说声谢谢。”

波特居然没有把功劳全部揽在自己身上。亚历克丝有些意外。看来詹姆-波特比她所想的要磊落些。

“这没什么。”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拍掉了身上柠檬派的碎屑,引来更多肆无忌惮啄食的鸟雀。

莉莉-埃文斯小心翼翼地思索着。“我记得你的名字,埃弗利,对吧?”

鉴于捡到书之后亚历克丝根本没见过埃文斯,她猜是布莱克把亚历克丝的名字告诉她的,对,亚历克丝指的就是格兰芬多的那位布莱克。

这个想法让她感到有些失衡的危险,又微妙地可以接受。她点点头。“是的。亚历克珊德利亚-埃弗利,幸会。”

莉莉-埃文斯微微一笑时露出两排秀气的牙齿。“成绩最好的斯莱特林,我在荣誉名单上见过你的名字和相片。”

荣誉名单,亚历克丝想,这听上去愚蠢得如同逃犯的通缉令,把成绩优异的同学从大部队里孤立出去,广而告之。

“是么,”她笑着附和道,“那真是非常荣幸。”

早在她们互相称呼对方教名之前,亚历克丝就已经陪莉莉-埃文斯在图书馆自习过六次,还一起享用过一顿晚饭——自然不是在按院系分的长条餐桌上,红发女孩架势老练地跑去厨房打包了烤鸡和南瓜派,还有两个青绿色的苹果,拉着她跑到中庭附近,熟门熟路地在爬山虎覆盖着的半墙后找到一张石头砌成的平台,两人一起坐在冰凉的大理石上,背后是一片清新的绿草,莉莉说这是“秘密基地”,但显然这里是个人都能找到。亚历克丝猜她指的更多是一种可以放松的半开放空间。女孩子们吃完之后,莉莉还打开了一包太妃手指饼,这种过分甜腻的甜点并不适合在饭后食用,但是如果佐以聊天的话算一种能被接受的小零食。

“其实你可以叫我莉莉,”红发女孩拿了一块太妃手指饼,咬了一半,回过头以一种亲昵的眼神望着她,“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想叫你亚历克珊德利亚。”

亚历克丝第一反应是这个主意有点糟糕,显然,互称名字有一种太明显的亲昵,这不太合适。她所接触的大部分巫师都用姓氏称呼对方,成也家族,败也家族,名字只留给家族内部的人。但她猜朋友之间互称教名是格兰芬多的传统,他们看上去都是集体主义者,彼此亲密无间的那种。

或许也有什么别的原因。

她犹豫了一下,对莉莉-埃文斯指出道。“请叫我亚历克丝,这更常见一些。”

事实上除了父母以外,并没有人这么称呼过她。对霍格沃茨的同学和老师来说,她是“埃弗利”,对她素未谋面的祖父母和姑姑而言,她是“那个不上台面的混血”,名字和姓氏都可以忽略不计。

“听上去很帅气,亚历克丝。”莉莉重复了一遍。

她露出一个微不可察的微笑。“这是我妈妈给我起的。”

“她一定很爱你。”

“我想也是。”

亚历克丝自以为是个足够无趣的人,精神世界贫瘠到莉莉-埃文斯迅速地走近之后片刻都不会停留地就离开。她不玩魁地奇,巫师棋下得不好,没有去过霍格莫德(尽管她很想去见识一下),甚至说不出自己有什么亲昵的朋友,唯一的兴趣爱好说出来会让人大跌眼界——收集墨水瓶。她从来不丢用完的空玻璃瓶,一个一个堆在床底下的箱子里,黑色的、灰色的、蓝色的、红色的、按照颜色深浅上的细微差别分门别类地放好,密密麻麻好几十瓶,积少成多显得颇为壮观,像是床底下藏了一座玻璃搭建的空城。格林格拉斯偶然撞见过她的这个癖好,故作神秘地告诫她,收藏癖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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