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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第1页)

夏赊雨头一回知道造一支宣笔要经过这么多流程,到最后一步了还要反复检验修笔很多回,拿着放大镜看,毫无瑕疵才能通过。他自认是个做事非常细心的人,但面对这种程度的工艺还是不禁赞叹道:“非常了不起。我听说笔有四德,尖、齐、圆、健,这里每一支都符合。我刚刚说想买几支走,但伯父说要送给我。”相处得倒是不错。傅苔岑看向傅松义求证,傅松义和蔼地笑了笑:“不要紧。一会去挑几支趁手的。”说着几个人一起往外面走,路上傅松义又老生常谈:“今天天气不错,你下午约葛知麦出去逛逛,也给葛叔叔带一支新作的紫豪过去。”傅苔岑手插在裤兜里,表现得不甚领情:“下午我有事,昨天乔叔让我给他写一幅题字还没写,这根紫豪我叫个闪送。”傅松义被噎了一下,转头看着夏赊雨道:“我看你是个懂事的,你劝劝他这性子,轴得很,成家有什么不好。”又问:“你有没有女朋友?成家了吗?”一听就知道傅松义指望从他这获得一个正面案例来支持他的言论,可是显然,谁劝傅苔岑都可以,偏就夏赊雨不合适,至于女朋友,更是没有,男朋友倒是有一个,就是他儿子。夏赊雨偷偷看了傅苔岑一眼,这人似乎也觉得现在的场面非常滑稽好笑,唇角勾着若有似无的笑意,气定神闲地在等他的回答。夏赊雨深吸了一口气,只得转而对傅松义笑笑:“您也知道,他是那种喜好至上的人,非得自己喜欢不可,我可劝不了。”对傅苔岑的总结可谓是非常精辟,也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傅松义没办法,嗤了声:“喜欢,喜欢,光说喜欢,问题是也不见带人回来,有什么用?”“……”夏赊雨有些心虚地想,也不是没带,就是可能你不想见罢了。为了避免这个话题再继续,他打算离开风口浪尖,先去一趟洗手间。等他离开后,就只留下傅松义和傅苔岑一对父子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傅苔岑无所事事地靠坐在一张梨花木桌边,手指在口袋里摸到打火机,想拿出来的时候记起在自家厂子里,禁烟禁火,又松了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刚柯岩提到书的事,还是因为夏赊雨从中调和,总之傅苔岑觉得傅松义此时看起来没有那么令人生气了,于是也缓和了神色,在傅松义投来目光时回以笑意。但很快他就不想笑了,因为傅松义哼了一声,冷嘲热讽道:“你这个朋友倒是不错,都说得出四德,比你看得上我们家这门手艺。”没想到傅苔岑没有生气,只是幅度更大地牵起唇角,表情十分轻闲随意,像是随便说说:“您很满意他?”虽然觉得“满意”这个词听起来有点奇怪,但傅松义没多想,回忆了下这两日印象,夏赊雨谦逊有礼,对制笔很感兴趣,也提了不少非常不错的想法,于是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年轻人不错。”“既然您喜欢他,我也喜欢他,不如让他也做您儿子得了。”傅松义把这话当气话,跟听了个笑话似地调侃:“我是巴不得。怎么?你是要和人桃园三结义?”“不是结拜。”傅苔岑眯了眯眼,站直了身体看着他,“是结婚。”傅松义的笑容缓慢凝固在脸上,好像在判断这句话的真实性。看到对方语塞的表情,傅苔岑笑了:“不是您说喜欢他的吗?”【作者有话说】傅松义(气急败坏):逆子,你是真的狗啊。他是夏赊雨夏赊雨回来的时候,发现只有傅苔岑一个人站在原地。

“伯父呢?”傅苔岑朝门口的方向扬了扬下巴:“他先走了。”夏赊雨莫名其妙:“不是一起走吗?”“被我给气走了。”傅苔岑轻描淡写地笑了一下,示意夏赊雨跟着他一起到仓库去挑笔。“你们不会还在吵相亲的事吧?”夏赊雨想不到自己走后,矛盾竟然还激化了。“不是。”傅苔岑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我跟他说,你就是我带回来的那个人。”夏赊雨还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他说的是刚刚提到的喜欢的人,紧接着脚步猛地刹停,夏赊雨瞪着眼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傅苔岑,你别开玩笑!”“我没开玩笑。”傅苔岑也停下来,正午的光线照得他炽亮,“本来想等,看看什么时候说是好机会,后来我发现,没有什么时候是好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夏赊雨好久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忐忑地问,“那他怎么说?”傅苔岑揽了一下夏赊雨的腰,让他继续往前走:“都是你能想象到的那些车轱辘话,先是震惊,然后觉得我在开玩笑,发现我是认真的以后,他就说他绝对不会同意,然后就走了,大概率是回去冷静冷静,顺便搬救兵。”其实傅苔岑和傅松义摊牌以后,就突然觉得应该早说就好了,他还是更喜欢这种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而不是畏手畏脚地被安排。傅松义的反应也是意料之中,事实上,他本以为动静会更大,但傅松义除了激愤地反对以外,看起来还算稳定,也不知道是这些年被他的惊世骇俗已经打磨得相对平静,还是他早就有所预感。看到夏赊雨的表情看上去不算太好,傅苔岑失笑道:“处变不惊的夏经理,你怎么了?”“我有一种很糟糕的感觉。”夏赊雨揉了揉额角道,“我自己出柜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夏赊雨的妈妈万芹女士是个非常open的人,自从大四毕业那年,她听明白夏赊雨的暗示后,便当即答应为儿子在父亲那里打掩护,她认为夏赊雨一个人在大城市打拼已经非常辛苦,如果有人可以互相照顾,自然会更加放心一些,再说了,无非是多一个儿子的事,有什么好不高兴。所以总的来说,夏赊雨是没有怎么吃过出柜的苦的,只有事业会令他吃苦。走进仓库的傅苔岑和管理员打了声招呼,推着夏赊雨双肩往货架深处走:“别想那些烦心事了,你先挑笔。”“你爸答应送我笔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事……”夏赊雨有点为难,“现在知道我俩是狼狈为奸,我还是别拿了吧。”“狼狈为奸”这个词把傅苔岑逗笑了:“不碍事,大不了不拿紫毫的。紫毫他估计有点肉痛。”夏赊雨好奇道:“紫毫是指……?”“野兔毛。”傅苔岑随手抽出一支笔在指尖漂亮地转了一圈,暗忖到底还是自家笔的分量最舒服,“其实论原材料放在现在也不算太稀有,但毕竟名气大工艺也细,所以格外贵重些。白居易说的‘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州之人采为笔,千万毫中拣一毫’就说的这个,还说,‘紫毫之价如金贵’,当然,现在也没有这么夸张。”傅苔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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