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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叶宇爱用铅笔,就像他特别喜欢给我削铅笔。他的手本来就很漂亮的,铅笔的笔尖在有厚度的硬白纸上作出洒洒声,每个字的边缘自然的融入白色里,铅笔好看的颜色在日光下反光出温和的光泽。他说,飒飒,刚刚对不起。

正如他所保证的,他的字,变得很漂亮了。

后来我几天不敢回家,怕景元帅心疼。小小那个家伙来的时候看见就嘲笑我,“哈哈,飒飒,来来来,咱们合个影呗!”

我眯眼,对着丫朝空气挥拳。小小一下就巴住叶宇的肩膀,“哦哦,飒飒好可怕哦,小宇哥哥保护我。”

我朝叶宇扬起下巴,点了点。

叶宇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弹了小小的脑门一下。

哈哈,这回换我得意的笑。开玩笑,不看看这里谁说的算!

小小伤心了,作势拿了电话要打给亲亲老公告状。那个委屈的小样儿,还是没有长得的样子。

我笑了,叶宇也笑了。叶宇现在不会像以前那样开心了就笑的见牙不见眼了,多数时候,丫笑的很含蓄,哦,在配上个白衬衫,那就是活脱脱的同桌的你了。

后来叶宇又被推去做了一次脑检查,确定了那天的抽搐行为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癫痫。那个主刀的半百医生朝我挥挥手,“小姑娘,你男朋友是缺钙嘛,要多补钙嘛。”我看看叶妈妈,她给了我一个放心的表情。我就真的放心了,拿了包,跟叶宇脸上亲了一下,“亲爱的,等着哈,姑娘我回家给你熬骨头汤喝!”然后我拥抱叶妈妈,“妈,我走啦!”

叶宇的脸慢慢浮上好看红晕,乖巧的点点头。叶妈妈在我身后喊我,“飒飒,我叫个车带你啊。”

我挥挥手,“打的呗,叶小爷要补钙啦!”

坐上车我就给家里打电话,刚刚好就是玉嫂接的,我叽里呱啦的,“玉嫂,我是飒飒,家里有骨头吗?对,大骨!我要熬汤!恩,马上就到。”

车在大院门口停了下来,我走过警卫室,对站岗的人形立标敬了个礼。

回家一看,玉嫂已经把东西张罗好了,骨头洗干净泡了水,切了姜片去腥。嘴里还叨念着,“怎么回来了,打个电话说一声我给你送过去。”

我说,“就是想亲自做给他吃。”

玉嫂停了一下,说,“行。”

我做的挺多,留了一些在家里让玉嫂晚饭的时候拿出来给大家尝尝我的手艺,又拿了个瓶子另外给叶妈妈装了一些,她最近可辛苦了,也得补补。还给小小也带点,那个小馋猫,如果知道没有自己的份,肯定是要生气的,到时候泪汪汪的看着你,我可受不了,噢,我怎么越来越像事儿妈了!

料想到的,反响非常之好。在伦敦跟着咖啡店的师傅学的那点窍门这回用到了。景元帅夸好喝,姨妈夸好喝,玉嫂夸好喝,叶妈妈夸好喝,小小夸好喝,当然,叶小宇是怎么样都会说好喝的。哼,看下次乔木再得意,不是只有你丫才会煲汤,我贤惠着呢!

随着日子的一天天过去,那个主刀医生在检查完叶宇脑后的刀口后,眯着眼告诉我,伤口长得很好的啦,可以出院啦。

一时间,我激动,高兴,有咚的一声,心中那杯快要溢满的水杯终于放下。

出院的那天,大家都来了,鉴于叶宇是个好孩子,大伙都疼着。

景元帅说,“小子,到老子那儿去。”

玉嫂说,“是啊,小宇啊,玉嫂给你做好吃的。”

小小蹦跶着,“小宇哥哥来我家吧,我老公玩赛车可厉害了,”大家瞪大眼看她,她瞬间缩小,“我是说的游戏啦,明明玩游戏可厉害啦。”

叶妈妈在收拾东西。叶宇看着我,抓着我不松手。

在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后,我都会想起这段时光,能够用来形容的词语,洁白,单纯,美好。小时候的我,也有这样不能说话的时候,是叶宇牵住了我的手,他给予了我怎样的一种爱,是不能一言两语讲清楚的。现在的他,安静,沉寂,优美的侧脸,完美的下颚线,尖尖的下巴,薄薄的唇,笑起来没有坏坏的,只是像一阵迎面而来的微微徐风,令人舒爽。我的小宇,一时间变成了另外一个男子,虽然性格变得不太一样了,但在我的心里,他还是他,爱啊,就是一种没有任何原因,不能自己,无法言语的感情,抓不住摸不着,在茫茫人海里找寻到了那个人,爱就开始发酵,在有爱的人的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记。

我从来不相信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在分手后还能做朋友,这样,只能是他们爱的还不够深,不然,怎么能够谈笑风生,怎么能够平静的看着曾经过马路时牵着自己的手,在寒冷的冬天拥着自己的怀抱,此刻却抱住了另一个女孩,相视微笑,温暖美好。当时足够爱着的心,是不可能不会心痛的。

我和叶宇,在没有明白什么是爱的时候,就已经爱上对方。

叶妈妈这次特意请了个阿姨来家里照顾,这里要说一下,本来叶宇家是没有请保姆的习惯的,我从小住他家,也是叶妈妈照顾我们,给我们做饭洗衣什么的,那个时候,她还没这样的忙,后来,她开始忙了,我们也长大了,吃饭什么的,也都好解决了。

那个阿姨,五十几的年龄,看面相挺好的,每天来家里做顿饭,打扫卫生。因为叶宇现在这身子不太方便出门,吃饭什么的,还是得有人照顾着,原本景元帅是想让叶宇上我们家去的,当时叶妈妈用眼瞟了瞟叶宇,“没事,景伯伯,让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在家好好反省反省,翻了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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