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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兰明带着诺金来到了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商场外形从远处看有点像一个有些开裂的巨型圆球,内里弯弯绕绕,总共有上百层,卖什么的都有。

兰明带着诺金来到了专卖个虫终端的楼层,叫诺金自己挑一个。

虫族的个虫终端是虫星统一生产制作的,除了颜色稍有不同,外观基本一致,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诺金选了一个与兰明手腕上颜色一样的。

大部分雌奴,雄虫都不会让他们拥有个虫终端,他们的地位与雌君雌侍完全不一样,雄虫收雌奴纯粹就是为了找乐子发泄欲望,又不指望身份卑贱的雌奴能为他们带来什么利益,所以个虫终端这种社交工具,雌奴带着也没作用。在雄虫看来,雌奴更适合戴抑制环,方便他们随时虐待惩罚。

挑好个虫终端,识别认证后,诺金戴在了手腕上,兰明又拉着虫去了理发店。

雌虫从荒星回来后,只是洗过头,并没有怎么打理过,看起来参差不齐,像被星兽啃过的一样。

诺金像个乖巧的木偶一般被雄虫牵着走,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此时坐在椅子上面对前面巨大的镜子,却开始对理发的虫提要求:“就修一下,尽量保留,不要剪短了。”

理发师表示明白,兰明却翘腿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干嘛不听理发师的意见?他们专业的知道怎么剪好看。”

“我想留长一些。”

“嗯?”

“因为……您说过好看,您……喜欢。”

……

兰明想起来了,他的确同雌虫说过这话,在十年前,那时候雌虫问他怎么会看上自己,兰明想不出什么理由,也说不出太肉麻的话,就说雌虫的眼睛和头发十分漂亮,他第一眼看到了就觉得喜欢。

这个理由在人类世界可能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想着:啊,这个人居然只是喜欢我的外貌而已,肤浅!但是虫族的喜欢本就肤浅,这个理由十分合理,且绝对不会让虫觉得不舒服,相反,雄虫能说出雌虫身上让他喜欢的点,不管是什么,都会让这只雌虫高兴不已。

不管是喜欢这只虫的头发,还是眼睛,在雌虫听来,都比只是因为他们能为雄虫带来利益更为好听。

而雌虫对雄虫的喜欢,那就更简单了,那几乎都不带个虫偏好,他们对雄虫的狂热追求,更像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因为是雄虫,他们才追求,因为是雄主,他们才顺从。

头发修剪之后,诺金看起来比之前精神了不少,兰明盯着看了一会儿,看得一旁的理发师都紧张起来了,他才说了一句:“还行。”

理发师顿时松了口气,一般雄虫嘴里都说不出什么好话来,能得到雄虫一句“还行”的评价,已经让他感到荣幸又庆幸了。

诺金到大公爵府后,没有自己的衣服,身上还穿着兰明的,显得有些长大,兰明又带着他去买了好些衣物。只是诺金有些不明白,明明可以让家里仆虫做的事情,为什么兰明要亲自带自己来。

诺金身体单薄,瘦骨嶙峋,穿什么都撑不太起来,显得有些空,偏生还要穿给雄虫看,他捏着衣服衣角,显得十分拘谨不自在。

见兰明皱着眉,说了一句:“太瘦了。”诺金心里就是一揪,以为雄虫对自己不满,下意识就说“对不起”。

兰明没理他的话,只是轻轻捏了下他的手腕,“没事,等你的毒伤好了,身体自然会恢复。”

逛完商场也将近中午了,叫店内工作虫员将衣服送去大公爵府,兰明对诺金说道:“走,吃饭去,等下带你去兜风。”

……

诺金抱紧了雄虫的腰,周围略显熟悉的风景在眼前飞速掠过,原来雄虫所说的兜风就是带他来飙车。

不知道兰明身份时,诺金还觉得没什么,可是现在……十多年前,大公爵府的大少爷飙车出了事故,变成植物虫在医疗舱里躺了大半年,这事儿主星的虫几乎都知道。

算算时间,就在他们认识前不久,可那个时候,兰明偶尔也会载他去飙车,那场事故对他仿佛没有一点影响。

一般来说出了这种严重事故,就算不会影响一辈子,短时间内肯定也是有心理阴影,不敢再碰机车的。

“雄主。”在掠过耳际的疾风中,诺金提高了音量。

“做什么?”兰明没有特意提高声音,毕竟雌虫五感敏锐,听力是不会受这种环境影响的。

“您能不能开慢点?”兰明听到雌虫这样说。

“不是有你在?”

雌虫身手敏捷,生有骨翅,可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十年前的诺金,可以信誓旦旦说保护雄虫,如今的他却没有这个能力了,他失去了骨翅,身体虚弱,是只拉去做免费苦力都不被看得上的废虫。

机车的速度稍微慢了下来,雌虫说话的声音听得更清楚了,“您之前出了那么严重的事故,不害怕吗?”

兰明哼笑了一声,“怕什么?出事故是车出了问题,又不是我的车技不好。”

……

这条盘山路诺金有些熟悉,十年前兰明带他来过,山上的树木以灰白和暗红色为主,看起来色彩干净又透着萧索气息,树下白日里被茂密树叶遮挡得严严实实的花草,很多都带有夜光特性,到了晚上,山林间就会一片一片地浮现出五颜六色的光点。

兰明本想带着诺金去山顶散散步,看看风景,到了山顶时,刚停好车摘下头盔,身边突然飙过几辆颜色各异的机车。本来都已经冲过去了,似是察觉到什么,那几辆车一个压弯掉头,又返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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