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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小凤仙和peter思索了一整夜,在日出的第一缕光线射进窗户的时候,他们对视一眼,笑了。在彼此的眼睛中,他们都看到了坚忍和决绝:不论是死是活,都要赌这一盘。

其实,知道了对方是谁,所求何物之后,这件事也并非多么棘手。只要是人,不管他是意大利人还是爱尔兰人,不管他是不是会以一颗呼啸的子弹作为开场白,都可以谈判。小凤仙和peter是两个天生的赌徒,有着连命都无惧输出去的光棍气,又有着专业人士的冷静慎密,还多多少少在周围构建了一些关系网络——在不借钱的时候,这些关系网络多少还是可以用一用的,无非是分出一些利益罢了。

是的,说到底也就是一个利益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方式和姿态问题。在这场艰难角逐中,小凤仙和peter宛若走着高空钢丝,还是不系安全带的那种,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但终于,几番汗透重衣之后,还是抵达了那一端,且,还保持了良好仪态,可以鞠躬一下台:他们与那持枪而来的对手达成微妙协议,分润,但是不合作。前者容易,后者却着实艰难,几次都差点激怒对方,送掉小命。可到底还是成了,且没有得罪人——他俩后来的事业得以顺利开展也可以算这一次的因祸得福,黑暗世界的人没有再来找他们的麻烦。这其中的曲折已经远远不是“艰难”两字可以形容,小凤仙和peter都尽了最大努力,各自都有一些即使是面对对方都永远无法启齿的狼狈与牺牲。那个项目上,两个人当然没有赚到预期的那么多钱,但好歹有惊无险,立稳了脚跟。结束之后,双双默契地各自成立了工作室,有两年时间,都尽量避免照面。无他,这次的过程太黑暗,太不堪,两个人的身光颈靓下,都裹藏了无数伤痕和脓血,得悄悄想办法调养恢复。

后来的某夜,小凤仙踏进了一间酒吧,叫了一杯威士忌,不加冰,就那么一抬手,一饮而尽。这是个习惯动作,这是个熟悉的旧地——在那段时间,她和peter常常来到此间,两个人一模一样的坐姿,一模一样的表情,要等那烈酒在胃里温柔燃烧之后,脸上才会恢复一丝颜色。那事过后,她就绝迹此间,再度回到这里,那是因为伤痕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能够重新面对,是因为已经不再在意。放下酒杯,她看见了吧台另一端,微微笑着的peter。没有任何过渡地,peter举起手里的威士忌,朝她说:“我这里有个项目,我们一起吧?”她笑曰:“好。咱这就找个地方详谈。”从此,两个人找了一切机会合作,每一次都双剑合壁,天下无敌。事业一路顺风顺水而去。

此刻,在香港的星空之下,在微微有些醉意的夜风之中,小凤仙前后两声叹息里的百转千回,这世间,真正能够明白的,也只有身边这个peter。他什么也没有说,只伸过手去,与她十指相扣,再紧了一紧,便将万语千言统统说尽。

有音乐远远地,恍惚地传来,小凤仙凝神听了一听,辨不出是什么乐器,是圆号?还是萨克斯?抑或单簧管?演奏的曲目有点熟悉,一时却又想不起名字,象某个熟人,小时候的,在同一条街住着,偶尔会在马路下的树荫里偶遇,有一点淡淡的,几不可见的惊喜和潜意识的安心。小凤仙那带着几许酸涩几多惆怅的心事在这遥远的音乐和掌心传来的peter的温度安抚下,渐渐松弛。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一个全新的开始,不是吗?想到这里,她微笑地吸了一口气,嗯,无论我们经历过些什么,无论身后的那些荆棘曾经怎样将衣裳扯烂,将皮肤划得鲜血淋漓,一定要拥有随时重新上路的勇气。更何况,此刻,至少此刻,身边还有一妙人相伴。

peter是担得起妙人这个称呼的。这些年走下来,虽然他们从不涉及对方的私生活,可到底知道,这个人,并非对世界一无所知的阳光宝宝,事实上,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善男信女。他看世界的方式和方云琪有着完全不同的角度。那么,也许,这一个开始和当年的那一段,也许也会不一样吧?

胡思乱想间,peter的手已经滑上了她的腰际,将她轻轻揽近,然后不着痕迹地转身,面对着她,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然后,一点一点地俯下头来,吻到了她的唇。老实说,这件事并不新鲜,但peter的节奏掌握得实在是好,最让人心跳的,还不是那唇舌交缠时分,而是那一点一点贴近的过程。那将得未得的几秒钟,小凤仙似乎可以听到彼此胸膛里,心脏擂鼓一样的声音。这个吻,呵,当真销魂。在这热带的城市,在这星空之下,在隐隐浮动着的花香与音乐中,从精神到身体都极之愉悦。也许,正是因为生命里有着这样的瞬间,无论身前身后有着多少泥泞与尘埃,人生才是值得经历的吧。

活着,可真好。这是如在云端的小凤仙彻底飞起来之前的最后一念。

活着,可真好。也是在这同一个瞬间,同一地,刘勇产生了这同样一个念头。只不过,他的感慨并非来自小凤仙这样的纯粹的男欢女爱。他是凝视着大宝和小宝的睡颜,心里浮起这个念头的。

时间过得可真快,人生的际遇也真是说不清。其实,象刘勇这样的人,是很少站在人生的一个点,对未来展望,对过去回顾的。他没有想过那么多,命运的浪涛将他裹到哪儿就是哪儿,他所能做的,无非是竭尽全力仰起头,露出水面,保持呼吸。之所以忽然会有类同于伤春悲秋的感叹,真真是因了这次同小凤仙的重逢。这个女孩子,若莲的女儿,大宝小宝的姐姐,二十年间,变化实在太大了。这种变化仿佛是一面镜子,将二十年的流光清晰地照了出来。

十年一相逢,惊觉岁月流转。刘勇不会如此文艺,但他却在酒店的镜子里瞥见了自己鬓边一星星白发。很少,杂在黑发里根本看不见。可是,到底在。就象若莲脸上的皱纹,不留心,也许看不出。但是,到底在。

即将离开上海时,刘勇去了一次老王家。那是他在沪上最后一丝牵绊。虽然自从他拒绝二妮以后,就去得少了,但也一直保持着来往。老王家的那种生活,烟火气极重的生活总是让他觉得亲切,也有些恍惚:如果那个夏天,他没有见到张若莲,那么他的日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似乎这才是属于他的世界。有时候,比如这次在半岛酒店,刘勇就有那种感觉:他是一个偶然走错门的人。是,仿佛行在路上,偶然间推开了一扇门,门里繁花似锦,觥筹交错,他惊愕,也许有艳羡,可是,觉得十分遥远。结果,他竟然踏了进来,还在此找到一个位置,坐下。然,一种类同于旁观的感觉却一直在心底的最深处。即使,已经有了血脉相连的两个孩子。

即使已经有了血脉相连的两个孩子,即使过去二十年间他对张家深入得如此彻底,即使连张雪亭都认可了他的地位——这在张家是绝无仅有的事,但还是有恍然如梦的不踏实。当然,他深爱若莲,即使今日之若莲已经风华不再,那种爱依然存在,根深蒂固到他始终觉得纵然是出落得如盛放牡丹的小凤仙都没有办法将若莲的美比下去。可是,在去到老王家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那里的那种生活似乎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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