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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小女仆的自白上(第1页)

我叫梅米,今年十六岁,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平民家庭里。我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们都很懂事,小小年纪就能帮忙做家务,为家里减轻了不少负担。然而仅仅是这样的话无法解决温饱问题。我们生活在等级分明的制度之下,身为最底层也最普通的平民,每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榨剥削。父亲和母亲都有稳定的工作,但是回报不高还很劳累,经常早出晚归,带回做工用的材料彻夜赶制。我总能从他们的口中听到一些奇怪的词语,比如新生儿登记费、居住生活费、观赏费、交易税、空气税等等……我想,如果没有这些额外支出这话,我的家庭一定会比现在富裕得多。至少不用再穿这些打了补丁的旧衣服。我们居住的地方是处在王城区和近郊区之间的小镇,常住人口不多,流动性很大,因此消费水平也不是很高。但最近似乎发生了什么事,小镇的物价突然暴涨,原先足够我们饱餐一顿的钱只能买到两个面包。看着弟弟妹妹日渐消瘦的脸,我瞒着父母做出了一个决定。去哪里才能赚大钱?答案是王城区。然而——我特意穿了一件我所拥有的最干净的衣服,信心满满地进去,垂头丧气地出来。王城区的面包坊、服装店、小吃摊、珠宝店等等……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过了,它们的店员只是打量了我几眼就像打发流浪汉那样把我赶了出去。我穿得很破吗?我的身上有异味吗?好吧,我有自知之明,我有什么资本让他们的老板为我出一份工钱呢?毕竟在大众的审美中,我的样貌平平无奇。相比从学院毕业的精英,我的头脑不够灵光。没有父亲那样健硕的身体,也没有母亲那样灵巧的双手。太阳落山时,一整天都没吃饭的我已经饿到两眼发花,身体空虚,走几步路就要倒地不起的程度了。我不会就这样饿死在大街上吧?用脚指头想也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路人们会对我退避三舍,并叫来巡逻的士兵把我拖走。哈哈,事情发展的走向肯定在我的意料之中。就在这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道素净的裙摆。紧接着,一股浓郁的奶香钻进了我的鼻腔。和在面包坊里闻到的气味很相似,但相比之下还是这个香气更加高级,清透细腻,没有丝毫的黏糊感。那一瞬间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为了使自己看上去像个正常人,我努力地吞咽着口水。[孩子,你还好吗?]我吃力地抬起头,然后因为过于震惊而停住了呼吸。这是真实存在的人吗?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白皙的肌肤在黄昏的映衬下显得莹润光洁,红霞在柔顺的艳红色长发上晕染开,像是火鸟重生后飘落的尾羽,又像是祭典时长久不灭的灯火。一双足以摄人心魄的湛蓝色的眼睛温柔地注视着我,纤长又浓密的睫毛随着眼睑的张合上下拂动,撩拨得人心痒痒。我无法用更加细腻的辞藻来形容这位的美貌,这也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需要更进一步学习。有力的心跳声在耳边回响,咚咚咚的。我突然感到有些羞耻。[我、我没事,谢谢您。]我胡乱抽出被压在腿下的衣摆,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爬起来。然而尝试了几次,都失败了。——咕噜咕噜。真丢人,糟糕透了。我埋头掩饰着自己涨红的脸,心里埋怨着不争气的肚子。[你是在找工作吗?]这个柔和的声音瞬间平抚了我躁动不安的心情,原来红发的女士还没有走。[是的,我想尽快赚钱补贴家用。]在食色诱惑前,我如实说道。[你看起来还没成年。]这回出声的是站在红发女士身后的女人,衣着同样朴素简约,一副干练的模样。[要是被发现雇佣了童工的话,店主可是会受到相当严厉的惩罚。][我在前天刚过完十六岁的生日,已经成年了。]吃得太少导致发育不良还真是抱歉了啊。感觉到路人投来了打量的视线,我不服气地瞪了回去。红发女士思考了片刻后,微笑着问我:[那么……你对女仆的工作感兴趣吗?][夫人?]干练的女人有些讶异,似乎在担心什么。[感兴趣!我非常感兴趣!]在困苦的时候遇到贵人,这是只会在梦中出现的场景。我激动得浑身发颤,不想失去这个珍贵的机会。听母亲说,在贵族家做仆人是个看命的决定。遇到蛮不讲理、凶狠可怖的贵族,不会顾忌刑罚律法,无视仆人作为“独立存在的人”这一性质,肆意泄愤打骂,折磨的手段层出不穷。相反,要是给亲民派的贵族工作的话将会过得很轻松。[慢慢吃,不要着急,我会等着你的。]接过红发女士递过来的充满奶香味的面包,我的直觉愈发强烈。,!我会成为后者。带我回来的意思就是……不仅会提供食宿,还能领到工钱?太棒了!女仆的日常,大概就是清扫房屋、洗衣服、端茶倒水之类的吧?女士的家人是什么样子的?要是和她一样亲切就好了。当我从马车上跳下来,看着眼前庄严又气派的城堡时,脑子里胡乱的想法瞬间就消失了。嗬!就算是我这个住在近郊小镇的平民也知道,这是麦金托什堡啊!在雷克顿王国,麦金托什的故事无人不知。四处漂泊的吟游诗人,专门编了一首歌谣来传唱他们的英勇事迹,其中就提到了这座饱经风霜的建筑。十字宝剑型,白顶灰砖,挂在正门上的灿金色纹章,三个最明显的特征。这时我突然想起来,红发的女士被称作“夫人”,那么她就是传闻中那个征服了冰山一般冷漠的麦金托什侯爵的奇迹小姐,温莉·比斯达勒?!传闻竟然是真的!我用余光悄悄打量着温和优雅的夫人,感觉她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圣光。进入麦金托什堡后,我难得洗了个干净澡,换上黑白相配的女仆长裙,和几个新人一同接受高级侍者的管教。坐在简朴的木制小桌前,我用尽了我所掌握的所有文字,写了一封不太美观的信寄往家里。之后的生活就如我想象中那样,轻松且安稳。在这期间,我努力和下级女仆搞好关系,主动承担多余的工作,时刻保持着充满活力的状态。没过多久,我开始融入到她们的小集体中。在私下聊天时,我发现她们提及最多的是侯爵的四个孩子。最受欢迎的是小少爷,阿瑟斯·麦金托什,拥有天使般精致的脸庞,直率开朗的性格,万里挑一的资质,是整个侯爵家的宠儿。大少爷弗洛恩·麦金托什,英俊帅气,气质沉稳,被誉为百年难得一遇的学术型天才,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从王家学院毕业。之后在家族的支持下,拥有了一座专属研究室,承接学院的各项研究。尤菲米娅·麦金托什小姐,虽然还没到正式步入社交界的年纪,但因精致的面容,高贵优雅的气质,以及文学方面出众的天赋而闻名于贵族圈子。她从不与其他贵族小姐来往,很少出门,所以又增添了几分引人探究的神秘色彩。与有着正面评价的这三位不同,二少爷“疯犬”的名号几乎传遍了王国。二少爷莫歇和大少爷弗洛恩是亲兄弟,侯爵的前夫人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他的样貌平平无奇,头脑也不灵光,既不随父亲也不像母亲。深黑色的头发,浅褐色的眼睛,就算是站在平民堆里也毫不起眼。不学无术和游手好闲并不是专属于“疯犬”的特点,真正促成这一名号的是莫歇阴晴不定的性格和凶狠暴戾的行事方式。我不由得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重生成名门贵族家的疯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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