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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机场接女儿和关爱无比(第1页)

谭子恒迟疑着,手没往外伸,反而攥紧了它。不知为什么,他不太想给。见状,谭尽更不可能放过这个话题。“我记得,老爸今年生日送了你一个新钱包,还是个名牌,你不喜欢吗?怎么不用新的呢?”他笑笑,钱包收进了口袋。“我就爱用这个,都用顺手了。”谭尽还想说话,他哥催促他:“要紧事没做呢。你的手臂要缝针,我们走吧。”处理伤口期间,谭尽全程心不在焉。脑子在想别的事,手臂传来的痛感,都没能让他的眉头皱一下,仿佛流的不是他的血。等他这边弄完,林诗兰的吊瓶也快挂完了。他们回家前,谭子恒顺道去一趟诊所隔壁的小超市。“你想吃点什么吗?我买些东西回家。小兰的妈妈生她气,不让她回家。今晚她住我们那儿。”“好。”谭尽真是一点儿没把自己当病号,不需要休息就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他们买了点吃的喝的。这回,谭子恒在收银台付钱时,谭尽的目光有意关注着他的钱包。黑色的钱包里,有一个透明的卡槽,通常用来放相片的。谭子恒动作很快,但谭尽仍旧看清了……那儿夹着一张小纸质的卡片。是用淳朴的黑色水笔画的,手绘的卡。林诗兰字写得好看,但画画,画得巨丑无比。她极少画画,怕被人笑话。谭子恒钱包里的手绘卡,正是出自她之手。她画了一个拿着篮球的谭子恒,旁边站着一个笑脸的,举着祝福标语的她自己。为了区分男孩和女孩,她画的谭子恒,头上像扎了一头的针;而那个女孩,头发很长,长到了腰。即便是两个卡通人四肢比例严重失调,表情喜感,但了解林诗兰的他知道,这幅画,她已用了十足的心思。人物略微失真,可是,画的内容至少能勉强分辨。谭尽至今记得……谭子恒收到林诗兰的礼物时,他打开钱包,看到卡片,哈哈大笑的模样。他哥简直是捧腹大笑,笑得半天停不下来,笑得林诗兰都不好意思了。她要过来夺走卡片,好让他不再笑话自己。谭子恒这才止住笑,他举高钱包,趁机揉了揉她的脑袋。“小朋友。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林诗兰被他逗得,脸红红,表情愤愤:“钱包送你,卡片还我。”谭子恒笑容温柔:“为什么要还?我很喜欢。”呵呵。谭尽不喜欢。当时的他,谭子恒也一直没有,把那张丑陋的手绘小卡片拿走。上面“大学新生活快乐”的祝福语,早已不再适用了。谭尽熟悉谭子恒。他哥是一个爱整洁的,非常追求条理的人。为什么,他会容许这样一张过时的滑稽的卡片,躺在自己每天都会看到的钱包里?谭尽这么想了,也这么问出口了。“哥。那张卡片,该换了吧?”他哥分明听见了,却没有立刻回复他。谭子恒低着头,把找的零钱规规整整放好。合上钱包后,他冲谭尽笑了笑。“我不想换。”拎起买的东西,谭子恒将它们先放回了车上。谭尽跟着他过去。他哥解锁了车,直接对他说。“你坐车里等,我去接小兰。”谭尽自然不同意:“不行,不知道她醒了没有。我得过去,她没醒的话……”“我抱她。”谭子恒说。自己的话被堵住,谭尽蹙紧眉头。他哥更清晰更完整地,再跟他表达了一遍自己的意思。“她没醒的话,我抱她过来。你的手刚缝线,注意休息吧,我比你有力气。怎么样,都应该是,我抱她。”谭子恒将车钥匙给谭尽,往诊所走去。谭尽原地站着。咬咬牙,实在是不甘心。他锁了车,追在他哥后面跑向诊所。本章完第42章睡哪里(12)谭子恒回到诊所。林诗兰醒了。她正揉着脑袋,愣愣地坐在病床上。“额头痛是不是?”他柔声询问,林诗兰望向他。她完全搞不清状况:“我怎么了?”“你在车里晕倒了,”谭子恒看出她的脸色依然很差:“现在是哪里不舒服?”“头疼,想吐。”林诗兰回忆起自己被吓晕前看见的画面……谭尽跟在谭子恒后面。他慢他几步,也走了进来。谭尽的出现,让她整个人往后一缩。那动作太明显了。这一天,谭尽都在期盼见到林诗兰,他有特别多的话要跟她说。但此刻,她见到他。她的面上有惊,无喜。毫不夸张地说,她吓得像见到鬼了。谭尽特意洗脸了。先前他那张满是泥土灰尘的脸,已洗得干干净净。所以,他并不理解,为什么她有那一下躲开他的动作。她不想见到他吗?,!被夹在凝固气氛中间,谭子恒开口,打破僵局:“那应该问题不大,这两项是正常的。医生之前说了,你醒来后,肯定还是感觉不适,需要再调养调养。”理智渐渐回笼,林诗兰记起件要紧事:“苏鸽呢?你找到她了吗?”“找到啦,我进去后跟巡逻的老头解释了,他后来没再难为我们。你昏倒的时候,我送苏鸽到她家门口了。”谭尽听着林诗兰和谭子恒的对话,一头雾水,竟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为什么要找苏鸽?他们说的苏鸽,是他知道的那个“坏人”苏鸽吗?“还有,”谭子恒急忙跟她说了最新的好消息:“小尽帮你找到小狗了。”“真的?!”林诗兰的关注终于分了点给他。她扫了谭尽一眼,他却没有看她。她只好,转向离她最近的谭子恒,问关于谭尽的事:“小狗不是被我妈送到同事家了吗?他怎么找到的?”谭子恒让出位置,留出空间给谭尽说他那边发生了什么。两个人都在看他。谭尽吐出一口气:“哎,狗啊?我运气好找到的。就是……我在路上走着走着,看到一个大妈牵着土狗。感觉像静静,我凑近一看,还真是它。趁她买菜没注意,我把狗抱回家了。”他说得特别轻巧,撒谎都不带眨眼的。她定定地,注视着他手臂上的纱布:“手是,怎么了?”“那个啊,”谭尽语调轻浮,眼里写着无所谓,嘴里跑着瞎编的谎言:“我走路甩胳膊,用大劲儿,蹭墙了。”他在躲避交流,用随意的口吻,将自己真实的话语藏起来。她不期待他来。所以他被她伤到了,一点点。不想在他们面前显得凄惨,是另外的一点点。找狗的事情之前,因为得知他对她撒过谎,林诗兰撕碎了草稿纸,独自走远。如果不是她生疏的态度,谭尽都差点忘记了,这件压在他心头的大事。口袋里,他粘好的小破纸,尚未来得及给她。不过是,找回了小狗。做成这么一件小事,并不代表什么。是他得意忘形了。“谢谢你。”林诗兰看着他的眼睛,诚心地跟他道谢。谭尽双眸空空,轻轻笑了一声,回她:“不客气。”石化厂的惊魂过后……林诗兰想起一些事,更准确地说,想起一些画面。她这一天,一直握着手机,等待谭尽打电话过来。当他真的在眼前了,她却不知道要说什么。心里的话全缠在一起,像一团理不清的毛线。真烦人。这雨啊,不分昼夜,下个不停。各怀心思的三人,从诊所出来。谭子恒载着弟弟和林诗兰,驶向家的方向。谭尽坐副驾驶,林诗兰坐后面。一路上,大家各望一扇玻璃,没人说话。所幸,诊所离家很近,他们才不至于尴尬太久。车开到家,谭家父母已经睡下。谭尽打开房门。静静兴奋地冲向林诗兰。它疯狂摇尾巴,摇得狗尾巴都快断掉了。林诗兰蹲下来,张开双臂,拥抱她找了一天的小家伙。“想我了是不是?你今天被拐走了是不是?”“小笨狗,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啊?”如果小狗会说话,它会在她怀抱里喋喋不休:说起吕晓蓉很坏坏,拐它出门;说起新到的那户人家,他们合伙欺负它;说起男主人,他如何英勇地把它救出来。可惜,小土狗不会讲人话。。本章完第42章睡哪里(22)静静圆溜溜的黑眼睛凝视着她,用小爪子扒拉着她。它察觉到,女主人的脸上有淡淡的忧愁,却没法问她为什么不开心。小狗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手,希望这样能帮助她好受一点。谭尽在门边,隔了一小段距离,看着她和小狗团聚的画面。他哥去厨房煮夜宵了,这是他找她说话的最好时机。谭尽走向林诗兰,只需小小的几步。漫长的时间,谭尽都是这样踟蹰地,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地看着她。该怎么跟她解释,自己撒的谎呢?他陷入思考,渐渐地走了神……林诗兰。谭尽眼中,旁人夸林诗兰的那些话,没哪句是他同意的。人们说她聪明、学习好,他见过她刻苦背书背个通宵,也见过她大早起来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人们说她做事认真,他见过她冒冒失失的样子,低头捡东西也不看路,左脚踩到右脚把自己绊倒。人们说她好脾气,他见过她对自己恶语相向,用上所有难听的话对自己冷嘲热讽。人们说她长得漂亮,谭尽也不觉得有多漂亮。她在他面前顶着大黑眼圈、头发扎得像个鸡窝,穿着大妈才穿的宽松蝴蝶睡衣;她哭起来,五官皱成一团又冒鼻涕泡泡。她在他眼里,一直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林诗兰。软弱,古板,脆弱,神经质,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意还要说话冷冰冰的。,!林诗兰哪里都不好。她最不好的地方,要数,她:()维纳斯耶的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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