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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鸳鸯也不用旁边跃跃欲试的婆子动手,走上前就去扯放在旁边的布包:“你没偷东西就拿出来翻检!”

为防万一,太太要将这个女人的脸丢尽,再打发得远远的,连京城都不能留!

她这小动作没有躲过安春风的目光,顿时眯起眼。

安春风不是能吃亏的主,前世从小的摸爬滚打靠的就是胆气。

哪怕现在形势不允许张狂,也不会让人随便欺负。

“你是什么玩意,一个下贱奴婢也敢来搜我的东西!放手!”安春风抬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臂肘关节上,手指暗中用力。

鸳鸯高声正道:“我这是抓贼……啊!”

话音未落,鸳鸯只感觉手臂如同针扎,半边身子都酸软无力,惨叫着跌开数步差点摔倒。

就在这时,一只金镯子从鸳鸯衣袖里滑落地上。

两个粗使婆子对视一眼,慌忙上前将安春风挡住。

一人将鸳鸯扶起,一个对着安春风嚷嚷:“你敢伤了鸳鸯姑娘,太太定要打死你!”

安春风瞟了一眼地上的金镯子冷哼道:“你想干什么?”

鸳鸯疼得额角冷汗都出来了,抢先将金镯子捡回,只叫道:“你、你把我手臂捏断了。”

安春风轻嗤一声,指着她的手臂道:“你是纸糊的?推一下就断了,想讹人也要看清楚再说!”

鸳鸯低头一看,刚才的疼痛转瞬即逝,自己手臂活动自如,透薄衣衫连一个破口都没有,只有一股酸楚酥麻还在身上走窜,让她说不出的难受。

“你、你……推人总是事实!我要去太太跟前说理去!”

鸳鸯不敢提金镯子,只要不说,这明晃晃的诬陷就只是自己不小心掉了东西。

况且太太这样做是何意,她的确不知道。

见鸳鸯不提金镯,安春风也不多言,身在狼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还是赶快脱身为妙。

她低头打量“自己”的手指。

原身长得圆润,这双手也漂亮,皮肤光滑细腻,净如凝脂,手指修长如青葱,手背上还有一个个浅浅的肉涡。

修剪齐整的指甲上没有涂丹蔻,却泛着淡淡的粉色,在安春风眼中可谓是完美无瑕。

她只以为这具身体只是普通妇人,没想到原身日日夜夜编织络子,手指早就灵活异于常人。

自己在鸳鸯手臂关节一捏,足够她酸疼半日。

前面正房屋里,刘氏还在绘声绘色描述孙家的富裕,以及跟广安伯府的亲密关系,听得秦氏眉开眼笑。

唐玉书面色沉静,负手在屋里徘徊,心里却是翻腾不已。

之前刘氏说起孙家亲事,并没有说清相好的高门是谁家。

他在京中已经数月,每日温书之余,对广安伯府也略有耳闻。

丽嫔进宫两年,深得圣上宠爱,爱屋及乌,伯府在京城也是声名鹊起。

好些学子说起伯府就道:十年寒窗苦读,还不如回家生个好女。

嘲讽话中是掩饰不住的酸涩羡慕。

唐玉书同样有过此意,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跟伯府走得如此之近。

要是孙家真的能跟广安伯府搭上关系,自己娶到孙家女,那么考上进士就能谋到实缺,不用跟其他人一样辛苦熬资历等候补。

京城居大不易,一边是清贵名声清贫生活,一边是高官厚禄唾手可得……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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