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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一(第1页)

一支队伍行走于渡金岭。

冬雪覆了几重,光秃秃的树枝像是一根根冰凌子,朔风凛冽,风吹轿辇,发出古怪凄惨的吱呀叫声,天色阴沉如盖,明明是辰时,却似暮色。

一只纤细白皙的手从轿中伸了出来,那手留着半长指甲,一看就是个从没受过罪的主。

谢惊春刚撩开轿帘,山风就夹着细小的雪粒飞了过来,吹得脸竟有些疼。

“惊春姑娘可是觉得冷了?”身旁一个穿着娇黄衣的姑娘,瞪着一双亮亮的狐狸眼,关心道。

她充满期待地看着眼前的谢惊春。

少女生了一张圆圆的脸蛋,长得算不上惊艳,但也是清清秀秀,更胜在年轻,看着约莫十六七岁,像是能掐出水来。因为没经过什么训练,皮肤格外白皙,仔细看,还能看出双颊处浅浅的雀斑,打扮得也不甚张扬,虽罩着斗篷里面,里面却穿着一身桃红柳绿,在这漫山雪中,还真够扎眼的。

谢惊春笑着摇了摇头,指着自己身上毛茸茸的领子:“姜姑娘,我不冷。”

说完,她却在心中叹了口气。

没有系统,没有捉妖本领,她就这么秃秃地穿书了,穿进了这个刀光剑影的世界。

在《和美强惨的恋爱日常》这本尚在连载的玄幻小说中,男主路知慎是捉妖世家的当阳山大公子,一剑破山,高岭之花,面如谪仙,清冷自持,更是天下人口中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面前的姜眠鹤,便是女主。是路知慎偶然捡回来的穿越女,她俏皮娇小,古灵精怪,最爱逗路知慎,终于让冰山融化。

从此,他便总是默默看着她笑,看着她闹。

他们偶尔下当阳山除妖,偶尔互相吃吃醋,看起来和书名一样,仅仅是恋爱日常而已,当然会自然而然地觉得他们也会顺利HE。

却不曾想,温润有礼,天之骄子路知慎,一夕之间弑父杀母,叛离路家。

面对弟弟的拼死追杀,他只说了一句:“这是他们该的。”

至于要问她谢惊春是谁,只能说是个路人甲,是个炮灰。在原著中她甚至连名字都没出现过,只说路知慎在发疯时,随便一剑就捅死了同样是捉妖世家的谢氏大小姐。

她很少看小说,但一看就一定想看到大结局,偏偏这本小说尚在连载,更新到这里时作者突然消失了,怎么都不填坑,无论读者如何催更就是不出现。

谢惊春心里这个难受啊,像万千蚂蚁在身上挠,往心上钻,让她浑身都不自在,恨不自己穿进小说,查清楚男主为什么突然发疯。

好了,天遂人愿,她现在真的穿过来了,却是个啥也不会的菜鸟,上个月非吵着跟谢家弟子一起去捉妖,最后差点被低境猫妖给咬死,在床上躺一个多月才好全。

而她现在,就是要前往当阳山接受魔鬼训练,学习除妖卫道之术,再不济,也要学会如何在这个妖物横行的世界自保。

谢父最是疼爱自己的女儿,疼爱以至于溺爱,女儿一叫唤剑重,他就随着她懈怠,才会时至今日,让她一事无成,连小妖都斗不过,差点把命丢了。

他这才幡然醒悟,狠下心来决定说出

这样一番话:“在积玉山,在爹的眼皮底下,你一叫疼,爹怕自己又会心软,反倒会害了你,不如让你上当阳路家……”

说完,谢父还偷偷抹了抹眼泪。

怕自己会反悔,他不敢亲自送,于是大手一挥,拨了豪华轿辇,身后还跟着姜眠鹤带来的护卫,浩浩荡荡的,似要赶赴刑场。

“惊春姑娘,过了渡金岭,离当阳就近了!”

姜眠鹤见谢惊春似乎有些蔫蔫的,便提高音量欢快地说道,试图带动她的热情。

另外,姜眠鹤虽喜欢路知慎,可在当阳也没什么同龄的女性朋友,倒不是因为她社交能力不行,实在是当阳算得上是个男人堆,统共就那么几个女弟子,要么封心锁爱,一心修道,不搞任何社交,要么就喜欢路知慎,将她视为情敌,集体孤立。

所以如今好不容易能接上谢惊春,她恨不得将所有的热情都浇在她身上。

谢惊春看得出女主是真的很想和女孩子说话了,于是调整好自己的心绪,给了个相当夸张的回应:“哦——那太好了!马上就能上当阳和姜姑娘一起修习,我也好激动!”

姜眠鹤果然受用,俏脸蛋笑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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