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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起风了(第1页)

“这两个是谁啊?”“我姐姐,这是我伯伯家大姐二姐。”刘易看她好奇,就给她分辨自己家人。“你姐姐好漂亮,你是不是充话费送的啊,还基因图谱?哈哈。”段薇很喜欢看刘易现在这个表情,吃瘪却又无可奈何。见段薇挂着微笑的脸,刘易还真没有办法。不过话说回来,读书这些年,刘易从来没有带过同学来家里玩,更何况女性。哪怕上辈子三十多岁了,进过他卧室的女性可能也只有她妈妈了。所以说严格意义上来说,段薇可能拿到了刘易的第一次。刘易卧室非常简单,一张手工打的床、一张缝纫机桌子、一把藤椅,床边还有一个床头柜、带着全身镜的衣柜和一把挂在墙上的木吉他。很清爽,一进门就能闻到太阳的味道,也形容不出,但是太阳下晒出来的被子夹杂着洗衣服的味道,让人第一感觉就很干净。桌子上放着这两天看的高考试题,还有一盏军绿色的台灯,陪伴了刘易好多年。桌子上的书很整齐,没有到处乱丢的衣服袜子,一眼望去最醒目的可能是整面贴满海报的墙壁了。迈克杰克逊,这个时代年轻人的人共有的偶像,墙上有一张是他的背景黑色,穿着黑色西装很深邃的大海报。这个年代,刘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迷,他喜欢流行音乐、也迷摇滚,喜欢齐秦,也喜欢黑豹。还有墙上贴着的这个天皇巨星。也有勇气拿起吉他,站在楼顶高声,没有学过声乐,却有着干净的嗓音,在专业面前算业余,但是在业余面前却是专业,凭着这一手,上辈子,大学周围绝大多数全是“和尚”的环境下,拿到过姑娘的夜晚。在当时班级上也引起了轰动,因为他们是和尚班。想到这,无比怀念这个纯情又多情的大学生活了。“你会弹琴的吗?”看到那把旧木吉他段薇问道。“会啊,有喜欢听得歌吗?我弹给你听。”刘易取下吉他坐在床上问道。手指轻抚了几下,确认吉他里的东西不影响音质,也不是什么好吉他,所以音质还真不重要。“那我要听同桌的你,我在学校最常听见的歌曲,感觉很好听的,会吗?”有点兴奋的回答。看着陷入兴奋的段薇,让刘易认识到这个时代才子的吸引力是多么的大。哪怕这个才子只会谈同桌的你,那吸引力也是无可否认的。不过同桌的你是不是已经被玩坏了啊。“不会,你换一个吧。”这首同桌的你其实唱的就是青春,而且01年的人没有以后那么复杂,多多少少都有点文青,加上并没有多少娱乐项目,所以这首歌爆红了,无可否认这歌很好听,但是刘易听过很多次了有点腻歪了。“不会啊,那你选一个拿手的唱。”略带遗憾的语气,好像不会唱同桌的你就不会唱歌了似的。刘易能怎么办,这首歌是真不想唱了。也从侧面反应了这个时代会一手吉他真的是撩妹利器,看看段薇的表现,她可算得上是女神级别的人了吧,还是会被吸引。扫动着手里的琴弦,听着吉他的音准,很完美,“好几千”的吉他,声音有点闷,刘易心里不免笑着想到。这把吉他保养得很好,毕竟这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玩具”了。从房间中的摆设就能看出来,除了读书这是唯一爱好。娴熟的扫动琴弦,弹起来同桌的你的前奏,毕竟这歌不可能不会啊,但马上又停了下来。“算了,要不我谈一个你没有听过的怎么样,听吗?”段薇本来听到熟悉的音调开始了,眼睛一亮,结果又停了。刘易说要给她唱没听过的。“听啊,不过要好听的歌。”段薇用肯定的语气说道:“不好听的话,我会不给面子的。”心中却嘀咕了:“骗子,小骗子还说不会。”抱起吉他,习惯性的弹了几下,才按着脑中和弦开始弹奏,前奏三两线弦的弹奏,给整首曲子垫下了基调:“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泊的痕迹迈出车站前的那一刻竟有些犹豫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而长野的天依旧那么暖”刘易为什么会唱这首歌,除了给段薇听外,更多的是唱给过去的那个自己,那个平凡的自己,和为自己操劳的父母。一首好的歌曲,总能让人联想到对应的画面,不管是自己还是歌曲中的,在刘易开始唱后,段薇从依稀可辨的歌词中,联想到了一副画面。少年离乡,为理想为生存,为了自己的坚持,在回乡踏出车站的那一刻,竟然会出现情怯,不禁笑自己矫情,看着熟悉的天,还是让人那么舒服,我倦了回家了……“我曾难自拔与世界之大也沉溺于其中梦话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也成指尖弹出盛夏,!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逆着光行走任风吹雨打……”段薇安静的听着,从歌声中已经依稀能体会到淡淡的不舍,虽然她生在大富人家,但她还是从从歌声中听出了刘易想要表达的情感,无奈、挣扎、渺小。这歌谁作曲,谁作词啊,好有才好好听。“好听!”带着强烈的感情就说这么一个词。“谁的歌啊,太:()完美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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