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主张,这件事情对你们来说也是一个测试,莱斯利安通过了,而你没有,我想他曾经也劝过你吧,但你却固执地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凭这一点,我可以认为你不够格做我的左膀右臂。”
安德斯脸色煞白,他这时候才终于明白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
身为下属,其职责是做主人手中的一把利刃,但如果这把利刃开始怀疑主人的决定,即使它再锋利,也和废品无异了。
“我知道了。”安德斯将右手按在胸前,单膝跪下,恭敬的低下头,“我现在就离开,但愿有一天我能重新回到您身边,再次为您效力。”
他拿着调令书,转身向门外走去,忽然又停住脚步,不解道:“大人,您刚才说三个原因,我斗胆问一下,还有一个原因是什么?”
格伦脸色不悦,“你以为我会放任一个觊觎邓零星的男人在他身边?”
安德斯大惊失色,手忙脚乱、结结巴巴地解释:“不,大人…您完全误会了,我,我怎么会对邓零星…我一直很讨厌他,啊也不是说讨厌,只是…”
“你自己心里怎么想的,自己清楚。”格伦冷淡道,“出去吧。”
安德斯懵着就出去了,很难说公爵口中的三个原因哪个对他打击最大。
说他愚蠢,他认了,他确实因为外貌而轻视了邓零星,认为这人不是自己的对手。绑架他也是急于求成,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说他擅作主张,他也明白这是自己的错,太急于证明自己的能力,反而给公爵添了麻烦,安德斯对此感到羞愧。
但是说他觊觎邓零星?
这种无稽之谈……公爵大人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邓零星那小子,不过是长得清秀点儿,皮肤很白,睫毛很长,个子小小的,手软软的,身上还总带着一股沐浴露的香气,哭的时候声音也挺好听,除此之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
他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身上特别热,脸上好像拢着一团火。他烦躁地脱了外套,随手搭在肩膀上,心里莫名憋着一股火气,又无处可以发泄,只能闷头往前走。
鬼使神差的,他往医疗室那边走去了,路过病房时正好碰见邓零星单手拄着拐杖走出来。
他的腿好像还不能正常行走,脚一沾地就带着伤口疼,所以走路时还需要拐杖的辅助。
见安德斯过来,邓零星靠在墙边打了个哈欠,故意露出一副天真无邪的笑容,阴阳怪气地跟他打招呼,“安安,早上好呀~”
安德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理他。
邓零星还不知好歹地继续嘲讽,“安安,你要去哪里呀?是不是要走呀,不能继续陪我玩了吗?”
“……”安德斯忽然停住脚步,伸出手臂一把按在邓零星脸边的墙壁上,将对方困在自己身下。
他俯下身,高大的身体投下的阴影几乎将邓零星完全笼罩起来。他磨了磨牙,在邓零星耳边阴森森地道:“邓零星,你别得意了,你以为所有事都在你掌握之中吗?我告诉你,你也在别人股掌之中呢,我看你迟早被人玩死!”
邓零星皱眉,他干脆不装了,追问道:“你什么意思?”
安德斯冷笑一声,直起身子潇洒地大步往前走,“我的意思是你是个真傻子,不是装的。”
邓零星迷惑地看着他慢慢远去的背影,安德斯的话好像别有深意,又好像只是临走之前撂几句狠话,吓唬吓唬他而已。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直到邓零星腿上的伤口拆了绷带,恢复得八九不离十了,他都没有再见过安德斯,这人是真的走了。
晚餐时,格伦把邓零星抱在怀里,一口一口的喂他吃饭。
他最喜欢的香煎三文鱼被切成拇指大小的鱼块,撒上复杂的香料,被公爵用精致的银制餐具叉起来,细心地喂进他嘴里。
这是公爵近几天最新觉醒的癖好,他很喜欢亲力亲为地喂邓零星吃饭,好像在投喂某种流浪小动物似的,总是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邓零星很纳闷,你说公爵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贵族,怎么会有这种伺候人的兴趣,他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最后得出结论:养猫养的。
猫这种动物,跟狗不一样,你得对它特别好特别温柔特别照顾,它才会多看你一眼,主动凑过来跟你蹭蹭毛,更何况公爵家里还养着两只矜贵的品种猫。
邓零星咽下嘴里的鱼肉,把头靠在公爵肩膀上,用脑袋顶蹭了蹭他的脸,小声问:“大大,好久没有见过安安了,他去哪里了呀?”
“你不是说他是坏人吗?我让他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不会再欺负你了。”
邓零星不由得毛骨悚然,很远的地方?天堂吗?不会真的死了吧?
他只是想借此机会把人赶走,可没想要他性命啊!
随后格伦又道:“我派了几个人跟着他,会对他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如果过两年他有了长进,也可以回来继续任职。”
邓零星悄悄松了口气,他眨了眨眼,佯装无辜,“听不懂哦…”
格伦笑了下,低头亲了亲邓零星的额头,“你什么都不用懂,乖乖呆在我身边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