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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热闹的媒体(第1页)

二天的媒体报道五花八门,不过大多与昨晚无线和丽的播出的节目有关,也就是陈朗昨天一整天的纪录片,里面可以挖掘的东西看来不少。

“郎朗平安现身,劝说抗议粉丝”------《明报》

“郎朗粉丝俱乐部,一百单八将”------《南华早报》

“神奇的机械舞,令人目瞪口呆”------《东方日报》

“小才子的偶像,香港乐坛歌神”------《星岛日报》

媒体的集体报道,惹来大家热议,广大读者们现在对陈朗也算是十分熟悉了,毕竟这小子最近一段时间完全占据了大部分报纸的大部分版面,想不知道都难,就连有的不识字的老爷爷老奶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子存在。

而在今天所有报道的内容里,有两件事大家议论的最多。陈朗说许冠杰是香港乐坛的歌神,这无疑引起了巨大的讨论,众多的媒体也是纷纷出动,采访了很多的歌手,音乐人,但是大家对这种说法却是意见不一。

首先有记者采访了顾嘉辉,“阿sam现在的确是歌坛的天皇巨星,他还开创了粤语歌这一香港本土方言的音乐体裁,同时将大家平时生活中的事情写进歌中,让大家知道原来这样也能够成为好的歌曲,同时也因为这样,阿Sam创作的歌曲才能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并广为流传。

从这一点上来说,阿Sam对于香港的乐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而且阿Sam的性格很好,为人和气,待人友善,人品也极佳,但是我觉得歌神还需要足够的积累和沉淀,现在就叫阿Sam为歌神还为时尚早,恐怕很多人都不会信服,不过我相信再过十年,大家对于阿Sam被称为歌神就都不会再有异议了。”

同为歌坛扛鼎人物,被大家将其和许冠杰并成为“歌坛双杰”的关正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才子称呼阿Sam为歌神?这不足为奇,小才子不是说了阿Sam是他的偶像了嘛,这样说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就我而言,歌神就是高高在上,俯视众生,要有足够的霸气,可以轻易的横扫碾压其他的歌手。就现在的香港乐坛来看,好像还没有这样的人。”

曾经的温拿乐队主唱谭咏麟,现在凭借着乐队时期风靡全港的超高人气,在乐队解散单飞后人气依然不低,他面对记者的提问则是觉得理所当然,“阿Sam唱歌很好听,还能够自己创作歌曲,并且大受欢迎,风靡香江,在香港没有几人有这样的能力和影响力,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作为歌手的超强实力。

同时阿Sam为人很好,很乐于帮助别人,人品也没话说,所以小才子说他是香港的歌神,我觉得是名至实归。”

谭咏麟其实是许冠杰的歌迷,而前世许冠杰的歌神由来也是从谭咏麟的口中说出,不过那是在十多年后的1992年初,许冠杰“急流勇退”宣布要退休,这一年的2月23日,TVB为许冠杰在丽晶酒店搞了个致敬晚会,并为他举办了“光荣引退汇群星”的演出。

在这次演出中,不少艺人都以许冠杰歌迷的身份出现,谭咏麟更是手持着曾经观看许冠杰演唱会的门票票根出席活动。也正是在这次演出中,谭咏麟尊称许冠杰为“歌神”,这个称呼通过记者的报道,很快传遍香江,大家也都承认并沿用了此称号,香港乐坛的第一个歌神,就这样正式被确立了,只是现在被陈朗提前了近十一年,因此才会惹来争议。

刚凭借着《firstlove》而迅速蹿红香港,并且凭借着过人的外貌和忧郁的气质而俘获了大量粉丝的陈百强也是对阿Sam大加赞赏,“我很喜欢阿Sam的歌声,标准的民谣唱腔,不加任何修饰的原声,简单自然却又流畅动听,演唱歌曲时的声音表现力极强。

还有一方面就是阿Sam还是个杰出的音乐人,其将民家小调和西方主流音乐巧妙结合创作出的歌曲迎合大众却又极具价值,这一直是我想要追求的。”

同时受到采访的还有个人色彩极强的罗文以及实力派唱将林子祥,不过二人只说对于许冠杰歌曲的喜欢,但是对于歌神的称号却避而不谈。

最后记者们终于堵到了一直不肯现身的许冠杰本身,而许冠杰看到那么多的记者也是满脸苦笑,看来这一遭是怎么也躲不掉的了,于是只能老老实实的接受了采访,“首先我没想到小才子的偶像竟然是我,这真是让我惊讶和窃喜。从郎朗目前流传出来的三首歌曲来看,可以看出郎朗是个极具实力的音乐创作者。

尤其是那首《童年》,旋律和歌词的结合堪称完美,歌曲的完成度极高,这首歌绝对是经典,甚至能够夺得明年的十大中文金曲。至于郎朗说我是歌神,我觉得大家不必当真,或许是因为郎朗喜欢我才会如此说,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自己还没有那样的实力。”

对于许冠杰到底够不够资格被称为香港乐坛的歌神恐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同意者有之,反对者亦不少,这一论题恐怕也会持续很久,直到绝大多数人认可为止。

陈朗昨天的纪录片播出后还引起了两个热潮,其一无线和丽的的热线电话快被打爆了,大家都一致的强烈要求将节目再播放一边,两家电视台只好再次播放,竟然也取得了不不俗的收视率,至于大家爱看的原因很多,绝大部分的人是冲着三首歌去的。

其中一半是为了《童年》那首歌,这首歌很容易的就能够勾起听者对于童年的回忆,让大家回想起童年时的欢乐时光。另外的《动起来》节奏感强劲,很受青少年的喜爱。至于《老鼠爱大米》作为口水歌,前世曾红遍大江南北,此时也是一样。

其二就是那惊呆了无数眼球的机械舞,作为年轻人很少有不受其影响的,每个人看到后都觉得帅呆了,又暗想如果自己也能这么酷那多好,因此很多的青少年都踏上了街舞的道路,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够成为街舞高手。

外面的世界因为陈朗而热闹不凡,陈朗的家里也是迎来了老熟人《东方日报》的刘副主编。

“郎朗,你这次失踪可是吓坏了不少人啊。”刘副主编看着眼前的俊秀少年认真的说道,现在的陈朗可是《东方日报》销量的最大保证,能够压住另外两家都靠《飘渺之旅》,陈朗若真出了事,《东方日报》肯定得头疼不已。

陈朗闻言也是脸红了红,暗自郁闷我不是已经没事了嘛,怎么老提这件事。“我当时只是有些接受不了,还是太年轻了,不过经过这件事也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福祸相依啊。”

“呵呵……小友能想得开,平安无事就好,不然会有不少人都要找那些没事找事的家伙算账。”刘副主编说完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也许吧。对了,刘副主编您今天来是不是还有什么事?”陈朗看着刘副主编身边一个包装精美的纸包说道,难道是送给自己的什么礼物?

“我今天除了来看望你一下呢,还有就是给你带来了一件礼物。”刘副主编说完就将身旁的那个纸包拿起来递给了陈朗。

陈朗接到手里一试还挺重的,心里也有些好奇,于是就打开纸包,然后惊喜的发现原来是小说《诛仙》的实体书,没想到这么快就印刷好了,而且书本的纸张质量很好,只见书的封面的两人,飘飘若仙,应该是张小凡和陆雪琪了。

书的下端是一个气势恢宏的山门,门牌上写着青云门三字,背面则是七座巍峨高大的山峰,对应着青云门七脉,书的右上角是大气古朴的“诛仙”二字,再下面就是陈朗的笔名“月朗星稀”了。

看着制作精良的小说,陈朗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么快就好了,我还以为要等一段时间呢。还有这个纸张的质量真不错,您用心了。”

“呃,你手里拿的这本是精装版本的,所以纸张的质量很好。”刘副主编解释道。

“精装版?还有普通版?”陈朗疑惑的问道,前世也没出过书,不太清楚这些。

“是的,这是我们出版社商量决定的,这精装版只有888套,其余的都是普通版本的,精装版本主要是用于收藏用的,所以制作精良。主要的销售主力还是普通版的。”

“销售的事情我不懂你们看着办就好了,不过我要预订108套的精装版,费用就从书籍的销售分成里面扣除好了。”陈朗很喜欢这个精装版,当然也是自己出版的第一本书,当然要收藏,又想到自己那些可爱的粉丝,于是就再要107套,到时候作为礼物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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