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扬,你帮我买个套吧!”
校花李倾城的话,传入张扬耳中。
张扬惊得目瞪口呆。
眼前的一幕,为什么如此熟悉?
难不成自己重生了?
尊嘟假嘟?
不等张扬细想,李倾城又自顾自的说道:“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我对你没感觉,我对林士弘是真心的,希望你能祝福我们!”
“你追了我这么久,我让你帮我买套,让你在门口偷听,这样多少有点参与感。”
“你愿意吗?”
李倾城用灵动的眼眸看着张扬。
和前世一样,美得令人窒息。
“好。”
张扬嘴角微微一翘。
“谢谢你,张扬!”李倾城感动的递给张扬一张纸,“这是酒店的房间号码,到时候你送到门口就行了。”
说完,她转身离开。
张扬目送李倾城曼妙的背影,随后狠狠掐了一把脸。
痛!
这不是梦。
前世的记忆袭上心头。
他曾经是李倾城的舔狗。
从高中到大学。
再到工作。
为了李倾城,高考成绩680分的他放弃了211、985,来到李倾城报考的二本院校。
可就算这样,李倾城依然对他不感兴趣。
李倾城交上了富二代男友林士弘,为了弥补他,让他帮忙买套,还让他在门外偷听耍器官的声音,美其名曰“参与感”。
他居然稀里糊涂的答应了。
从那以后,李倾城一边和林士弘交往,一边继续吊着他。
大学四年+工作数年,李倾城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无一例外都是富二代,每一次都让他帮忙买套,让他在门外倾听,甚至还把穿过的内衣裤送他收藏。
看似关系亲密,他却连对方的手指头都没碰过。
直到李倾城三十岁,嫁给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继子都四十岁了。
张扬这才幡然醒悟。
他意识到,自己追了十几年的女神。
不过是一个“一人洗澡,全校喝茶”的终极婊子。
可为时已晚。
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全浪费在李倾城身上。
啪!
啪啪!
啪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