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颂听明白了,应歌喜欢谈恋爱是因为她想得到关心和爱,如果不用谈恋爱她就能得到的话,她也不是非交男朋友不可的。
虽然他隐约有想到这个可能性,但为时已晚,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应歌都已经失恋了。
和应歌单纯热情奔放的性格不同的是,言颂理智、谨慎,对自己要求很高。
他想要把生命中的每一分钟都变得有价值,所以他至今的人生都过得非常充实。这种高速运转的生活方式很有效率,能帮助他更快地取得成功,但也十分的紧绷,紧绷到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和心情去想跟成功无关的事,比如享受生活,比如享受爱情……
他还年轻,正是奋斗的年龄,还不到享受的时候,所以就算知道症结在哪里,他也没有要改的意思。
事业成功所以带来的成就感已经足以让他感到满足了,他没有别的精神需求。
言颂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反正他谁也不喜欢,将来大不了就是跟父母相中的人结婚,相敬如宾地过一生。
结果,现实比他想象中的更精彩,有那么一天,很突然的,他开始长出恋爱脑了!
他都想把这个喜讯告诉曾经的心理医生:我在27岁的“高龄”终于有了需要通过恋爱才能满足的精神需求。
他不药而愈了,且有了强烈的喜欢和爱这样的情感,说明他的精神压抑有所缓解,想必医生会为他感到高兴。
他不知道的是,“早恋”是通过谈恋爱来满足精神需求,但成年人谈恋爱更多的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
虽然这是他的初恋,但他的身体已经准备好了,且蠢蠢欲动,怎么可能只停留在精神层面。
言颂本来是想跟茗雪当面谈一谈关于“不是亲生”的这件事。
她跟父母的关系那么好,突然得知这样的事,真不知道她会受到怎样的打击。
他担心得连夜赶过去,可她看起来一切如常,他便纠结了一下,这事到底是问还是不问,结果后来两人发生了酱酱酿酿的事,冲击有点大,这事就被他彻底抛之脑后了。
不过两人来日方长,等到合适的时候再谈好了。
……
茗雪家一时半会儿用不上的东西就会放进杂物间,每年整理一次,如果有东西好多年都没再用过了,就要考虑丢掉。
哑铃很快就找了,茗雪拿出一对4公斤的,用湿纸巾擦灰。
方玲珑系着围裙,拿着拖把走进去说:“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就今天把杂物间收拾了吧。”
“好的,我来帮忙。”茗雪说着就把哑铃拿回房间去了,不一会儿拽着爸爸一起回到杂物间,“我们先收拾,要丢的东西放在门口,一会儿我去丢,你俩就别楼上楼下的跑了。”